劳动者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有些劳动者误解《劳动合同法》,以为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每月得到两倍的工资,于是便想着法子拖延时间不跟企业签合同。但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是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须承担支付每月两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如果是由于劳动者故意或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则不适用该该规定。

不过要注意,劳动者故意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用承担支付每月两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一直不签劳动合同而继续用工下去。那么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处理呢?

书面通知劳动者,要求签订合同

劳动组的建议是,要尽早给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在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仍不订立的前提下,可以进一步书面通知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这里用人单位需要同时履行两个及时通知义务:一是在一个月内,及时通知劳动者在指定的时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是在劳动者未在指定的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如果缺少前一项通知行为,则并不免除用人单位的双倍工资支付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建议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采用计算机办公系统管理,设立提前30日通知的预警时间,这样就可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自动提醒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如果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